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廖思阳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10 11:26)    点击:192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

  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

  2、签约时间

  一般商铺应以2-3年为宜。合同签订后须付印花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以租金总额为依据,签约时间越长,则印花税金额越大,如果签订了较长合同而中途解约,已缴印花税不予退回,该损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

  3、办理手续

  应由出租人及承租人带齐产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

  4、注销时间

  合同注销时应马上带齐《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证》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租赁注销手续,否则出租人还需继续缴纳出租税直到报停为止。

  5、缴税时间

  税局规定每月税期为1-15号,这段时间缴纳租赁税的人数较多,需要轮侯,如果每月15号以后缴纳下月税收及开具租金发票,则一般人数较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廖思阳律师提供“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廖思阳律师,廖思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廖思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0066761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廖思阳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昆明律师 | 昆明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廖思阳律师主页,您是第2687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