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婚内财产协议?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1-10 11:56) 点击:320 |
如何订立婚内财产协议? 1、订立婚内财产协议,首选要明确婚内财产的范围: (1)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中,根据《婚姻法》第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一方的财产虽然也属于婚内财产,但是只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可以约定。 2、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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